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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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一男子在北海参与“资本运作”传销活动判刑6年半罚款175万
3月14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传销案,该传销组织以“资本运作”为名开展传销活动,被告人廖某科加入该组织后,积极发展下线,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经审理查明:“资本运作”是一个非法传销组织,在北海市海城区进行所谓的“人际网络”的传销,其要求参加者以缴纳6.98万元(7万元)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三级以上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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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80多人在贺兰参与“西部大开发”传销活动 两名头目被判刑
3月5日,本网获悉,银川市贺兰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传销案,两名被告人先后在银川市贺兰县加入名为“西部大开发”的传销组织,加入后积极发展下线,截止案发,两名被告人分别系该组织大经理级别,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宁夏“6.25”特大传销案,在逃人员全部抓获 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被告人高某经张某推荐,该传销组织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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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多人参与传销活动“全面消费网”传销组织一名骨干被判刑
2月19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网络传销案,被告人加入“全面消费网”传销组织后,积极发展下线,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检察院指控,“全民消费网”传销组织,以缴纳人民币7000元为准入条件成为注册会员,会员每天返利150元至189元不等,一共返利300天,过后自动出局,会员账号内有积分,可以在网站商城购物。 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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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思明法院审理一起“创之美商城”传销案一名骨干被判刑
2月3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李东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被告人李某华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8月至11月间,林某清、柯某亮(均已判决)以厦门助成功实业有限公司、创之美(厦门)商贸有限公司为主体,以提供授信消费服务为名,以无息授信、高额回报为诱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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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众鑫互助理财”为名在包头开展传销组织传销头目被判刑
1月25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众鑫互助理财”传销案,被告人齐某为该传销组织发起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从中非法获利,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经审理查明,2017年6-7月,被告人齐某与钱某(另案已判决)在包头发起“众鑫互助理财”传销组织,吴某(另案已判决)于2017年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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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1500余人涉案4600余万元唯宝汇特大网络传销案15骨干被判刑
1月25日,本网获悉,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李某武、王某珍、郭某凤等15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5年6月至2017年7月,河北至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利用“唯宝汇”电子商城,打着“帮扶中国好企业、捧红民族好品牌”的口号,采取讲课、媒体宣传、开推介会、演讲会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大肆宣传,让参加者以缴纳固定门槛费的方式获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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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坊子区法院审理一起“乾易通”传销案两名传销骨干被判刑
1月24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审理马某、毕诗文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被告人马某2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被告人毕某文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7年5月11日,华某艳、陶某(均另案处理)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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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传销案三名传销骨干被判刑
1月23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以学习财商知识,管理、使用信用卡,打造百万身价为名,引诱他人加入并积极发展下线,骗取钱财,建立层次分明的传销网络体系。武冈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蒋某青、浦某东、杨某红组织、领导传销一案,三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检察院指控:株洲宝昌商贸有限公司以教人学习财商知识为名发展代理,代理级别有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