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印发

近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陕西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对原《陕西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陕西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印发

近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陕西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对原《陕西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随着国家食品相关法规的调整和全省保健食品行业发展,原《陕西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保健食品销售准入方式已不符合当前法律法规要求。此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两方面:保健食品经营许可方式调整。保健食品属于预包装食品,根据总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将保健食品经营由许可调整为备案;解决无品种企业进入保健食品行业问题。明确了申报生产许可“拟备案品种”的认定条件、需提交的资料等内容,便于无保健食品产品的企业,通过此方式获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进而通过备案方式获得保健食品产品。

促进保健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陕西省其他食品生产企业拟通过备案方式获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但因无法通过保健食品试制现场核查,无法获得保健食品生产资质,不能进行保健食品品种备案,阻碍了保健食品行业的发展。《陕西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的制定,解决了此类企业获取生产资质,获得保健食品产品备案文号的路径问题。

改善保健食品营商环境的实际需要。各级市场监管和行政许可管理部门在改善营商环境时,仅仅从服务态度、服务时限、公开程序等方面做,不能满足投资人快速通过行政审评进入行业的需求,《陕西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的修订,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行业发展,解决了行业准入的难点、堵点。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纪实资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0)
FullFull
上一篇 2024年8月5日 下午5:32
下一篇 2024年8月6日 上午11:31

相关推荐

  • 多部门召开社交电商涉传问题研讨会

    5月6日,社交电商涉传问题研讨会在深圳召开。来自监管部门、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的代表及行业专家、学者就社交电商领域的涉传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探讨建立社交电商类网络传销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办法,并针对社交电商平台监管、企业合规经营、消费者权益保护、涉传法律体系完善、大数据及信息共享在涉传案件中的应用等提出了建议和意见。会议由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消费保创始人王福山主…

    2022年5月12日
    00
  • 沧州联手天津静海区和河北雄安新区成立禁止传销公平竞争交流合作联盟

    近日,我市与天津市静海区、河北雄安新区共同签订了《环京跨省三地(沧州—静海—雄安新区)禁止传销和公平竞争工作区域合作联盟协作机制》,正式成立三地禁止传销和公平竞争交流合作联盟。

    2024年9月26日
    00
  • 河南省药监局明确化妆品经营者须践行“十要十不”

    纪实网讯 近日,河南省药监局发布《河南省化妆品经营者“十要十不”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明确了“十要”的具体要求,即化妆品经营使用者主体资质要合规、规章制度要健全、设施配置要合理、经营行为要规范、购入产品要合法、进货来源要可溯、经营产品要合格、广告宣传要真实、信息公开要主动、责任落实要到位。 《规范》还指出,化妆品经营使用者不经营未获《化妆…

    2021年9月10日
    00
  • 广西河池两部门联合打击借保健食品“坑老”行为

    针对群众举报线索称“家里老人在金城江区某食品经营部购买6千多一盒的保健食品宣称能治病 ”,广西河池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精心摸排、多次会商、周密部署,近日,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店场所展开了联合突击检查。

    2024年8月29日
    00
  • 市场监管总局:严厉查处网络销售、直播带货中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知识产权执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针对当前侵权假冒行为的新特点,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法治保障,建立完善执法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知识产权,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到2025年,基本建成行政执法、行业自律、企业维权、社会监督协…

    2023年8月22日
    00

联系我们

  13419590347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491378174@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