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和使用行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以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为载体,持续开展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化妆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化妆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
压实监管责任,加强上下联动。制定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清单制+责任制”方式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重点和检查内容,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推行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分类分级监管,将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划分ABCD四个风险级别,实行不同频次监管;加强上下联动,突出市局业务指导优势,深入一线调研,形成问题清单和意见建议清单,挂图作战,确保精准施策,重点治理,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明确整治重点,提升行动质效。以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网络经营者、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以及投诉举报集中的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为重点,重点检查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等特殊化妆品,以及宣称抗皱、祛痘、除臭等普通化妆品注册备案、标签标识、广告宣传等情况,督促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产品和供货商档案,确保经营资质合法、产品质量合格、采购渠道可溯,严厉打击虚假夸大宣称、自行配制或不按说明书使用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经营非法添加、未经注册备案、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或过期变质化妆品等行为。目前,全市检查化妆品经营和使用单位2798家次,查处案件25件。
坚持问题导向,定期风险会商。每季度召开化妆品风险会商会议,分析评估全市化妆品日常监管、不良反应监测、监督抽检、案件查办、舆情监测、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控等方面发现的安全风险信息,综合汇总各种问题,制定整改台账,明确专人负责,限定整改时限,纳入“四个体系”闭环管理,按时对账销号,确保隐患问题如期整改完毕。
强化宣传引导,推进社会共治。组织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宣贯,指导各县(市)区局开展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培训20期;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25爱肤日”等活动,采取发放宣传页、播放动画视频、设立宣传展板、咨询台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化妆品选购、使用注意事项、不良反应处理等知识;深入推进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等活动,开展化妆品监管法律法规和安全科普知识宣贯,增强公众对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参与度,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力惩治了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强大的警示震慑效果,有效规范了化妆品经营使用秩序。下一步,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化妆品监管工作跃上新台阶,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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