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直企实施查封扣押时 必须由这些主要负责人批准

6月17日,市场监管半月沙龙发布《市场监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依据汇总!》推文,汇集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依据,涉及36部法律法规中36条具体规定,其中在第十一条中就出现了跟直销行业有关的两部法律法规

6月17日,市场监管半月沙龙发布《市场监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依据汇总!》推文,汇集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依据,涉及36部法律法规中36条具体规定,其中在第十一条中就出现了跟直销行业有关的两部法律法规,以下为相关内容:

十一、打击传销、直销管理法律法规(2部)

35.《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停止相关活动;

(二)向涉嫌传销的组织者、经营者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进入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和培训、集会等活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涉嫌传销的有关合同、票据、账簿等资料;

(五)查封、扣押涉嫌专门用于传销的产品(商品)、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财物;

(六)查封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

(七)查询涉嫌传销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的账户及与存款有关的会计凭证、账簿、对账单等;

(八)对有证据证明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可以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前款规定的措施,应当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或者口头报告并经批准。遇有紧急情况需要当场采取前款规定措施的,应当在事后立即报告并补办相关手续;其中,实施前款规定的查封、扣押,以及第(七)项、第(八)项规定的措施,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批准。

监督检查部门调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应当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36.《直销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日常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检查:

(一)进入相关企业进行检查;

(二)要求相关企业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

(三)询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有关材料;

(四)查阅、复制、查封、扣押相关企业与直销活动有关的材料和非法财物;

(五)检查有关人员的直销培训员证、直销员证等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实施查封、扣押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纪实资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0)
FullFull
上一篇 2024年6月24日 下午2:22
下一篇 2024年6月24日 下午2:28

相关推荐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行“三化”服务 大力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年初以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保健食品的重点工作安排,全力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十大攻坚行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全面推行“三化”服务,持续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2023年10月27日
    00
  • 白云区:多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近日,白云区打传办组织市场监管、云城街道、云城派出所等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对云城尚品区域内存在的非法传销窝点进行大规模的打击清除,有效削弱和压缩了我区传销分子的活动空间,有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稳定。 本次整治行动结合前期摸排涉传房屋情况,区打传办会同街道制定行动实施方案,以强有力态势开展行动。行动共捣毁非法传销窝点(房屋)24个,查获传…

    2023年7月20日
    00
  • 食品安全新规出台

    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员。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同时,应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应提出停止相关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等否决建议。《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

    2022年9月30日
    00
  • 全员通过!市监部门开展直销行为抽查 4类行为成重点

    为进一步规范全旗直销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有效预防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发生,普及相关知识,近期,内蒙古自治区阿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直销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2023年10月23日
    00
  • 分销型社交电商传销行为判断标准实务考察(上)

    一、界定传销行为的基本原则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对传销的概念作出规定:“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醒,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从“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

    2021年3月10日
    00

联系我们

  13419590347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491378174@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