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包棉签,如何从5元,卖到8000元?引得众人争相追捧,这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秘密?
2023年9月,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破获一起网络传销案件,民警在走访中发现,河南东路某写字楼内保健品公司门前,群众聚集谈论计酬返利等内容。
经深入了解,该公司老板李某、王某,二人以公司为据点,不断向群众推广“某商城APP”,发展下线会员带货,这引起了警方高度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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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想成为“某商城APP”平台会员,需先在平台充值313元,购买该公司的产品,然后扫描上线推广的二维码成为会员,获得在“某商城APP”买货、卖货的权利,会员通过此平台低买高卖商品赚差价,同时再次推广二维码邀请下线加盟。
平台宣传所有会员名下,层级越多,收益越高,足不出户就能赚大钱,平台还推出“商品秒杀、限时抢购”,不断鼓励会员“投资”,李某、王某则通过,会员门槛费、会员商城“投资”抽取提成,两种方式获利。
根据运营方式,警方判断该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经侦查,李某通过网络直播,对商品进行宣传推广发展下线,王某联系软件开发公司,监测后台数据并用会员“升降级”等方式调动下线积极性。
民警随即调取了,“某商城APP”后台记录,单线直推层级结构达13层,人员等级达5级,参与人员近5000人,涉案金额近9000余万元。
2023年9月,警方对李某、王某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后经审讯,两人交代,2020年保健品市场生意不景气,由此萌生了利用网购带货,发展下线的想法,通过民警释法,二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王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已被移送起诉至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检察院。
警方调查中发现,这种“经营模式”以“拉人头”返利的方式,构建金字塔形组织结构的传销骗局,资金链流向金字塔尖,大部分人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深陷传销,他们在平台低买高卖和发展会员获得收益后,出于“投机心理”,继续“扩大生意”,其中王女士通过好友介绍了解到该平台,把自己辛苦攒下的14万元,全部投资到平台上,最终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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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延伸阅读
Q:如何识别传销行为?
A:根据《禁止传销条例》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具备“交入门费”“拉人头”“组成层级团队计酬”可认定为涉嫌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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