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青海春天就全资子公司成都听花盛世贸易有限公司受到行政处罚事宜发布公告。公告称,听花盛世因在经营场所违规宣传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被监管部门处以180万元罚款。
青海春天表示,听花盛世于4月25日收到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因听花盛世在经营场所销售“听花”酒过程中,存在将“听花”酒功效中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和未经核实的用户评价用于“听花”酒的商品宣传,作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且情节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
《行政处罚告知书》写明,监管部门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宣传行为,并拟对其处罚款180万元。青海春天在公告中称,公司及子公司听花盛世对此诚恳接受,并将认真汲取教训,规范销售人员的言行,杜绝这种宣传行为再次发生。
3月16日,听花酒在其官网发布声明致歉,称工作人员向客户介绍产品时,提及听花酒健康功能和客户案例,而在食品酒类推广时介绍健康功能是法律所禁止的,这种行为是错误的。公司连夜召集市场销售人员,规范用语,严格要求在产品推广时遵守法律法规。
据了解,目前听花酒位于北京、成都等多地的体验店均为正常营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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