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直销 全链条监管力促行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一堂生动的“直销微课”活动在北京举办。

近日,一堂生动的“直销微课”活动在北京举办。中国政法大学法商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创始院长、教授孙选中,北京大学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杨谦,中国保健协会监事长、健康中国研究中心理事、研究员徐华锋,在“直销微课”上进行了授课,深入浅出的讲授了直销的相关内容,得到了与会人员的高度认可。本次“直销微课”主动传播直销行业正能量,引导人们正确认识直销,理性消费保健产品。

直销和传销,并非一字之差

生活中,不少人混淆了直销和传销概念,分不清两者的界限,出现了公众的认知混乱,谈直销色变,将依法销售的直销这一销售模式妖魔化,使一些直销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受到干扰。

直销和传销绝非一字之差,二者有本质上的区别。

什么是传销?什么又是直销?在直销微课上,孙选中在题为《正确认识直销,推动直销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演讲中,分析了直销和传销的本质区别。据国务院2005年颁发的《禁止传销条例》: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属于传销行为。

传销企业有如下两三个特点:一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二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三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说明:此定义据《禁止传销条例》)。三者的共性,都是在牟取非法利益。一是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二是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

根据国务院《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经营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据公开资料显示,“直销模式”即通过去掉中间商,降低产品的流通环节成本并满足顾客利益最大化需求的一种效率高的营销方式。为直销立法以来,中国直销行业的发展已历经十几年,不过许多人仍然不清楚直销的概念。

传销与直销本质的区别,是一个违法,一个合法。传销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违法违规行为,合法的直销行为是受国家法律和法规的保护。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合法的直销企业,如果违规从事直销经营活动或借助直销模式从事传销违法行为,也会受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部门的查处。

正确认识直销 发挥行业独特优势

在“直销微课”上,杨谦在题为《发挥直销优势 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演讲中,结合北京大学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研究中心的研究成果,对直销在就业创业方面的优势进行了分析,对直销企业如何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现代营销方式,直销在就业创业、促进消费、乡村振兴、扶贫济困、健康中国和吸引外资等方面有着独特优势。

据商务部统计,2018年-2020年,我国直销企业的销售总额约4223.5亿元,3年纳税额560.6亿元,是我国经济的有益补充。直销业在扩大就业、促进消费、活跃流通和帮助实现自我价值方面都具有特殊活力。来自市场监管总局直销企业信息报备系统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8年12月,全国共有直销员362万名,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调研组对60家直销企业的抽样调查,2018年60家直销企业的个体经销商总数量为916667个,一共创造了超过450万个就业机会。

强化全链条监管 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事实上,直销在我国市场是一个管控严格的行业,直销企业运作需要获得政府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相关部门对直销行业的监管与规范从未停止放松。目前中国商务部公布的具备直销资质的企业共有88家。

1998年,传销活动猖獗,政府出台了《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直销行业被“一刀切”。2005年,随着《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出台,直销变成了一个特许经营行业。由于设立准入门槛,不少中小企业并没有拿到这张“门票”。而自正式采用直销经营许可证进行市场规范之后,直销行业迎来了近20年快速发展的时期。

但在快速发展的背后,整个直销行业也出现了虚假宣传、夸大宣传、涉传等乱象。2019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13部门发起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的百日行动。这一年,国内的保健市场和直销行业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严厉格监管。

现行《直销管理条例》自2005年12月1日施行至今已18年,为政府监管部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提供了法律武器,为直销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安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18年来,我国经济社会环境、消费环境、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随着互联网领域移动支付、5G技术、直播带货等飞速发展,直销市场高质量发展面临新的变化。2023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组织《直销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来自11个省份区市的市场监管部门执法骨干及业内知名法律专家参加本次立法调研活动,对直销监管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据了解,此次条例修订,一方面,支持直销企业创新发展,改变现行条件下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不合理制度,进一步激发直销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培育世界级直销企业;另一方面,要建立适应直销行业特点的监管制度和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措施,防止出现欺诈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稳定。此次条例修订内容,值得我们共同期待。

直销保健食品如何安全消费?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产品的消费也越加关注,保健食品市场的需求也随之增长,促进保健食品消费,提高公众健康水平,成为直销行业的重中之重的工作。

保健品属于食品的一类,无毒副作用,对身体的保健作用是长效、慢性、隐形的。保健品和药品的显性、快速起效是不同的,在中国当下的保健品消费环境中,消费者大多存在着保健品效果期待过高的认知误区。

徐华锋在题为《大健康产业,期盼直销发挥重要作用》的演讲中提到,健康产业是健康服务供给的主要载体,直销是在健康服务供给的主要方式方面有独特优势。《“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健康服务业总规模将达8万亿元以上,每个直销企业都是这8万亿元的创造和分享者。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归根到底是希望中国人更健康更幸福,不得病、少得病或者得病的年龄来得更晚一些。能否用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的健康需求,是否会出现越来越多让让人民群众信赖的企业和产品,是否能发挥直销行业优势、助力健康中国行动各项指标的实现,这是直销行业的的历史机遇,更是时代考验。

消费者要如何通过直销选择合法、安全、有用科学的保健食品?徐华锋指出,消费者首先应了解基本的健康知识、对自己的健康状态有正确的评估。在通过直销购买保健食品前,应知道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品使用。购买时除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俗称“蓝帽子”)和批准文号外,还要仔细察看包装上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确保企业具有直销经营的合法资质;在产品包装方面,合法保健品包装上都有“蓝色保健食品”(俗称“蓝帽子”)。直销企业大都生产保健食品.“消费者应尽量选择大型直销公司的产品,一是产品质量放心,二是有品牌优势的存在。大型直销公司通常都有研发平台或者研究部门,注重产品的科技属性,重心放在最新科技成果的转化上,在市场推广中不存在违规夸大宣传产品质量更有保障。”

依据我国相关条例,直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宣传不应超过其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和备案证书上的功能范围,保健食品只能在保健品功能专门目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事实求是的宣传推广,消费者可以能够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询产品备案信息,与企业所宣传的产品功能进行一致性比对。

保健品直销行业未来应如何规范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是市场规范运营的最有力保障。优秀企业应当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徐华锋提到,产品是核心,科普是抓手。政府和企业应引导居民自觉形成合理膳食、禁烟限酒、适量运动、心理健康的生活方式,“润物细无声”的提高健康素养,才能有效减少盲目消费、非理性购买,促进行业走向规范发展。

业内专家分析认为,尽管目前直销行业在发展过程中仍然有夸大宣传、非法传销等畸形现象存在问题,但不能以偏概全,直销本身并无原罪,依法销售的直销不应该被妖魔化。要想让直销企业保持在合法轨道运营,首先需要化被动式加强监管为主动监管、常态监管,严禁直销企业游走于灰色地带。其次,要对社会公众进行相关科普法宣传,引导公众理性认识直销,对于无中生有、夸大功效等宣传行为,应及时纠偏和予以处罚理性消费保健食品。相信未来,在政府监管部门的有力监管和直销企业严格自律下各部门和消费者共同的监管和监督下,直销行业必将朝着在高质量发展正规之路迈进上取得新的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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