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拟将婴幼儿配方液态奶(以下简称“液态婴配”)纳入注册管理。
此次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四条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修改为“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奶)”。
液态婴配是以水、生乳、脱盐乳清(粉)、植物油等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原料,经高温灭菌后达到商业无菌的液态产品。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但由于液态婴配是新产品类型,当时并未将其纳入修法视野,仅规定婴配乳粉实行注册管理。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多次组织的安全性论证认为,液态婴配具有水分含量高、营养丰富的产品特点,微生物控制、稳定性、产品包装等生产质量控制方面的技术要求较婴配乳粉更高,为尽可能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婴幼儿健康安全,需要采取至少与婴配乳粉同样或更严格的管理模式,有必要在国家层面实施注册管理。
“这将为行业发展带来新的增长点。”乳业分析师宋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征求意见稿将液态婴配的监管从备案制升级为注册制,不仅能满足消费者的多元化需求,还可以提高企业生产门槛,规范行业发展。
“固态乳制品将让位于液态乳制品,这将是未来的重要趋势。从中长期来看,液态婴配市场将会得到较快发展。”宋亮表示。
不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此次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也指出,目前我国尚无液态婴配生产,受保质期短、价格偏高、国人饮食习惯等影响,国内市场尚未形成规模,市售产品均来自进口。
宋亮表示,液态婴配因包装、运输等成本高,定价也高于普通奶粉,且不符合国人热食的习惯,所以目前市场的接受度有待提升。但随着液态婴配市场逐步升温,除了进口产品,预计国内企业也将布局液态婴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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