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3800元即可获得参与市政建设资格,背靠国家支持,每一笔投资均可获利,最高可以赚1000余万元。这样的项目,你心动吗?
1月21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经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黄石港区法院近日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李某等10人有期徒刑二年至六年,各并处罚金。
承办检察官介绍,2018年以来,李某等人在黄石港区宣传“1040阳光工程”和“自愿连锁经营”项目,打着“解决就业难”的幌子,号称市民之家、奥体中心等市政工程是由其组织的“1040阳光工程”投资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购买一单3800元即可获得准入资格,投资31单可获得返利,最高两三年即可赚到1000余万元。
恋爱交友、高薪工作、“画大饼”……李某等人使用各种方式发展人员,再通过参观当地重点项目、制造噱头、上课等方式给新人“造梦”,让新人发展家人、朋友加入传销组织,缴纳高额投资费用。截至2022年3月,凭借100余倍的高额金钱“回报”,该传销组织已有成员600余人,投资总额超4500万元。
经查实,以李某等人为首的传销团伙,以投资数量为基础,设置从业务员、组长、主任到经理、老总的五级三晋制,逐渐形成以老总为核心,经理或主任等骨干担任总牵头、讲师等职务,其他人员3至5人组成“小家庭”,若干“小家庭”组成“大家庭”的规模化传销组织。
该案涉案人数众多、组织结构复杂、人员层级超过20级,为了分清不同犯罪嫌疑人在传销活动中的地位、作用,查清案件事实,承办检察官及时制作补充侦查提纲,引导侦查人员重点分析该组织的人员结构、资金流水等。在审查过程中发现遗漏犯罪嫌疑人余某等人,该院要求公安机关及时追捕漏犯,全面打击非法传销犯罪。
如何帮助受害群众追回损失?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还依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结合犯罪情节、作用、地位,对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引导其主动退出违法所得,赔偿被害人损失。
记者了解到,针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黄石港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完善监管制度,加大对传销行为的摸排、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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