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自4月以来,阿拉善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多措并举,开展2023年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
加大直销监管力度,杜绝传销行为发生
全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共抽查9家直销网点。现场查看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与直销企业签订经销合同等资料,针对经销商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是否以直销企业名义从事商业宣传推销等活动、是否有组织或参与传销活动进行逐项检查,完善监管档案,加强行政指导。
保持高压态势,加强整治工作部门配合
专项行动期间,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打击传销主力军作用,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摸排线索,紧盯以“技能培训”“保健养生”“介绍工作”“共享旅游”等为幌子诱骗人员参加传销活动的行为,未发现违法线索;与网信部门联合加强网络监管,严防新型网络传销,借助“网络交易监管服务平台”“自治区互联网广告数据监测平台”等通过网络巡查、日常检查,对企业发布的涉及网络传销线索进行排查监测,共排查相关网站信息298条,未发现可疑企业及违法线索。
强化宣传引导,深挖涉传投诉举报线索
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信用宣传月、计量日宣传、质量月等宣传活动,对重点人群开展普法宣传,讲解传销的特征以及危害,深刻揭露传销的本质和危害性,发放防范打击传销手册等宣传资料760份,帮助人民群众认清传销特点,提高识传辨传能力,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同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情报信息收集,紧盯“12315”“12345”投诉举报热线,加强消费者投诉举报转办件受理工作,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通过梳理投诉举报,暂未发现涉及传销的违法线索。
下一步,全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力度,持续加强对传销活动的巡查检查,紧盯聚集式传销、新型网络传销活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警惕:近年来传销出现的七个新变种
变种1:金融传销
特点:承诺高收益,引诱投资。这种吸收资金的行为名目常见的有“××金融互助社区”“××金融互助平台”“××金融互助理财”“××慈善金融互助平台”“××金融互助投资”“××互助社区”等。
这种形式隐蔽性强,多由境外人员远程操控,投资款往往通过个人银行账户网银转账或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流转。
现在许多金融诈骗披着互联网金融的外衣喧嚣一时,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编造各种名目,或许以高息、或许以投资入股、或许以高薪职位、或许以发展下线获提成、或假借无效合同行骗等等。作案手段五花八门,被害人眼花缭乱,且受害后不自知,甚至煽动亲朋好友入“圈套”。
变种2:网络传销
特点:利用互联网,打着电商或者微商的旗号,成本较低、发展迅速、骗人不见面。
一些传销分子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网络营销”“网络直销”“循环消费”“满100返100”“消费增值”等宣传十分吸引人。不少人幻想“一夜暴富”,面对高额利率、投资入股、收益分红等的诱惑,丧失理智,落入“圈套”。
一些网络传销鼓动性很强。网上传销的“拉人头”骗局更为隐蔽,发展下线的速度更为迅速,受骗人群更为众多,骗人手段更为多样,可谓是“骗钱不见面”。
变种3:“旅游”传销
特点:打着“旅游直销”“低价旅游”“免费旅游”“边旅游边赚钱”等噱头,通过加手机微信好友的形式发展下线,拉群众入会交费,病毒式传播,速度非常快。
“只需要交少量会员费,便可以免费高端游”“加入我们就可以免费畅游世界”“别人旅游都是花钱,我们旅游可以赚钱”“旅游加创业”…..目前”旅游”并不在直销许可的产品范围内,碰见打着直销旗号的旅游项目可要注意了!
变种4:“国家工程”传销
特点:打着“国家扶持”“有政府背景”“文化产业”“精神文明”“好项目产业大联盟”“农业发展平台”等旗号,伪造国家机关文件,虚拟公司企业,打着新产业的幌子行骗。
常常以“连锁销售”“连锁加盟”“投资开发”“资本运作”等手段,或者以考察、旅游、加盟、“发展代理”“建立工作站”等方式从事传销活动。
变种5:“假冒直销企业”传销
特点:直接冒用正规直销企业的企业名称,开展其他传销活动,或者冒用直销企业名义,开通微信公众号虚假宣传、通过网络招聘销售人员,还有不法分子利用淘宝网店、微信商铺销售正规直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
变种6:“假慈善”传销
特点:号称自己有官方背景,打着“慈善救助”“爱心互助”等幌子,以“做慈善事业,筑和谐家园”“爱心支助贫困学子”等形式,欺骗善良的群众上当受骗。
变种7:“养老”传销
特点:以“消费养老”、投资养老院等为名,大量发展会员,达到融资敛财的目的。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加快,在政府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养老事业的同时,市场上也出现一些打着“养老”幌子的模式,实则为圈钱,甚至是行骗。
温馨提示
1、要注意学习、了解《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掌握识别传销的基本知识,树立勤劳致富、传销违法、拒绝传销防范意识。
2、在发现自己被骗参与传销活动后,要注意收集、保存相关证据线索,及时提供给执法机关。
3、如果被骗到外地,当地朋友绝口不谈工作、生意,而是带你游山玩水、熟悉环境,所谓放松;要看你的身份证、借打你的手机,发现情况不对时,一定要机智、冷静应对,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设法脱离,如果发现该组织从事传销活动的证据后,应设法与当地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取得联系,及时举报。
4、如有亲戚、朋友被骗往异地从事传销,首先应积极做好亲戚、朋友的思想教育工作,劝说其尽快脱离传销组织;若劝说无效,应设法弄清所在详细地址,并及时向当地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5、如果您发现了传销行为,或您是传销活动的受害者,应积极收集有关线索信息,包括传销活动的详细地点、传销人员尤其是骨干人员的住所、传销方式、宣传材料等,并尽快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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