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对医用透明质酸钠产品管理类别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号角网讯 5月20日,国家药监局对《关于医用透明质酸钠产品管理类别的公告》(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对2009年发布的《关于医用透明质酸钠产品管理类别的公告》进行修订,明确医用透明质酸钠类产品分类界定有关原则,指导规范医用透明质酸钠相关产品的注册和监管工作。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

目前透明质酸钠(玻璃酸钠)产品除了在药品、医疗器械应用外,还常用于化妆品、食品等领域,部分产品用途介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边缘。为更好地指导相关产品管理属性和类别判定,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涉及透明质酸钠(玻璃酸钠)的边缘产品、药械组合产品管理属性界定原则以及相关医疗器械产品分类原则,明确了相关产品的管理属性和管理类别。

根据不同预期用途(适应症)及工作原理,征求意见稿对医用透明质酸钠(玻璃酸钠)产品管理属性分别进行了明确。用于治疗关节炎、干眼症等的产品,按照药品管理;含有透明质酸钠(玻璃酸钠)的药械组合产品,应当根据产品首要作用方式判定为以药品作用为主或者以医疗器械作用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修饰、美化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按照化妆品管理,不应当宣称医疗用途。

此外,征求意见稿详细列举了11种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情形,同时规定其管理类别不得低于第二类。其中,作为注射到真皮层,主要通过所含透明质酸钠的保湿、补水等作用,改善皮肤状态应用等6种情形,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作为体腔器械(不含避孕套)导入润滑剂应用等4种情形,按照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作为医用敷料应用时,若产品可部分或者全部被人体吸收或者用于慢性创面,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若产品不可被人体吸收且用于非慢性创面,按照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

为明确实施要求,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不同情形下注册申请有关事项,对涉及产品管理属性或类别转换的情形,给予了约2年的实施过渡期,以保证平稳过渡。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纪实资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0)
FullFull
上一篇 2022年5月25日 下午9:14
下一篇 2022年5月26日 下午9:04

相关推荐

  • 上海直销企业自治联盟23家企业联合签署承诺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处和计量处的指导下,近日,上海直销企业自治联盟23家企业联合签署承诺:“倡导绿色消费,制止包装浪费”。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此前针对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集中整治商品过度包装》及第一号修改单,及时为在沪直销企业召开了线上的吹风告诫会,要求企业严格落实新法规的要求,尽早贯标、用标和达标;加强源头的管理,提升产品创新…

    2022年9月2日
    00
  • 两部门:严禁违法失德人员利用直播发声出镜

    号角网讯 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中宣部出版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平台游戏直播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严禁网络视听平台传播违规游戏;加强游戏直播内容播出管理;加强游戏主播行为规范引导;严禁违法失德人员利用直播发声出镜;督促网络直播平台建立并实行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严格履行分类报审报备制度。 严禁网络视听平台传播…

    2022年4月21日
    00
  • 望江县市场局开展直销企业网点专项检查

    为加强直销行业监管工作,营造健康有序的直销市场环境。近日,县市场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完美”直销企业授权服务网点、经销商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促进直销企业健康发展。

    2025年11月11日
    00
  • 广东省药监局发布消费提示:警惕“三无”化妆品

    广东省药监局日前发布消费提示称:应警惕“三无”化妆品的“陷阱”,避免购买使用这些产品。

    2024年5月10日
    00
  • 京津冀辽四省联合打击传销部署会召开

    4月9日上午,京津冀辽四省(市)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部署会在沧州召开,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冯彦彬,副局长刘月华出席会议。   会上,沧州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梅世彤同志致欢迎辞,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局局长刘俊宽宣读了《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2021年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行动方…

    2021年4月12日
    00

联系我们

  13419590347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491378174@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