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数字经济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兴起,线上市场交易日益活跃,如何完善线上市场监管,已成为我国市场监管部门面临的迫切任务。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作为我国市场监管现代化的顶层设计,《规划》统筹优化线上线下市场竞争生态,首次提出了完善线上市场监管体系,这对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将起到长远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完善线上市场监管体系
线上市场的兴起和繁荣,提高了交易效率和生产效率,助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便了市场主体和人民生活。线上市场发展初期,一些具有负外部性的行为活动充斥其中,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亟需完善线上市场监管体系,《规划》对此进行了部署。
首先,明确线上市场各类主体责任,落实平台企业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商品质量等的审核把关和监督责任。平台链接卖方和买方,平台企业作为买卖双方的中间商,依靠收取入场费、佣金、广告等获得收入,平台企业主要扮演拓展受众、匹配供求、提供工具和服务、制定规则和标准的角色。这样一来,原本属于政府监管职责的对线上交易的规则制定权和对经营者的监管权,就部分转移到了平台企业身上,这是数字经济带来的新变化。对此,《规划》提出要落实平台企业对经营者的审核把关和监督责任。强化第三方平台责任,是直面平台经济属性的监管机制创新。
其次,建设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提高线上市场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平台经济是基于互联网及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发展起来的。反过来,监管主体也必须充分利用数字平台的“技术装备”,才能适应数字经济下市场监管现代化的要求。对此,《规划》提出“智慧监管信息化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智慧监管,创新丰富监管工具。以平台监管平台,才能切实提高线上市场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提升监管效能。
再次,强化网络交易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数字经济克服了物理世界的时空界限,具有全天候跨越空间的特征。数字企业通过业务的横向融合和纵向贯通,形成了几乎无边界的生态圈业务及组织结构,这对现实中的属地管理体制提出了挑战。因此,《规划》提出推动网络交易跨区域执法协作,探索建立跨区域联席会议等机制,加强监管联动、跨省通办、联合执法等措施。
最后,完善线上市场监管部门协作机制。线上市场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完善线上市场监管部门的协作机制非常重要。信息共享是部门协作机制的前提,只有链接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拆除“数据烟囱”,才能实现部门有效协作。对此,《规划》提出完善线上市场监管部门的协作机制,建立市场监管与服务信息资源目录和标准规范体系,推动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信息共享。
引导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近年来,数字经济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现象。一是“掐尖式并购”苗头。2021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对43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这其中绝大多数案件都属于平台企业的并购。二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协议、“二选一”、数据屏蔽、“杀熟”、拒绝交易等行为屡禁不止。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针对这些问题打出一系列监管“组合拳”,不断规范平台企业的经营行为。三是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仍然存在。市场监管部门2021年对利用“网红效应”虚构评价、雇佣“刷手”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进行了曝光和处罚,线上市场竞争生态得以优化。四是搜索引擎的竞价排名、互联网金融畸高利率、数据信息泄露等问题时常发生,不及早解决这些问题,就会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选择效应,影响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规划》提出推动完善平台企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强化平台内部生态治理,督促平台企业规范规则设立、数据处理、算法制定等行为。这些措施有助于规范线上市场竞争秩序,引导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落实落细具体配套措施
完善线上市场监管体系,是世界各国加强市场规制普遍面临的新命题。对此,《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期间的相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但如何具体“落地”,还需要众多配套措施加以细化。如何通过完善线上市场监管体系,在促进数字经济规范有序发展的同时,更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数字企业的活力,实现发展与规范并重,将考验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水平和能力,加强“数字监管”人才队伍建设显得尤为紧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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