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名微商“代理”被骗44万余元

一对情侣设下骗局,引诱微商代理,诈骗65人共计44万余元。日前,抚州市东乡区法院对这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谢某、陈某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20万元罚金;其余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五年八个月至五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

谢某与陈某为情侣,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两人商议在抚州市东乡区成立“明华茶普店”个体商户,组织成立诈骗团伙。之后,这两人迅速扩大招工规模,将店内人员分为“老板”、“售后”和“售前”三类人员,按照不同分工实施诈骗。

“售前”负责添加微商并与其“互推”茶叶,“售后”负责假扮客户虚假购买茶叶、引诱微商成为“授权代理”,“老板”负责“套路”微商升级更高级别的代理。然而,在收到代理费用之后,不法分子便立即删除被害人微信好友,卷款消失。

截至案发,该诈骗集团先后骗取65名被害人共计449164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陈某等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涉案人员众多、组织严密、层级分明、各环节分工明确,该犯罪组织应依法认定为诈骗犯罪集团。被告人谢某、陈某伙同他人,利用电信网络有组织地实施诈骗,数额巨大,系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依法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遂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悔罪表现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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