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五起网络传销典型案例 Full • 2021年3月4日 上午12:00 • 案件纪实 社交电商平台上设定多层级佣金计提制度等制度,形成上下线,并以下线购买商品产生的佣金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以经营化妆品为名发展加盟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以认购化妆品的方式交纳加盟费……3月3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查处的五起网络传销典型案例。 省市场监管局提醒电子商务经营者遵守《禁止传销条例》的相关规定,不得在经营行为中采取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等传销经营模式,不得利用分享经济、社交电商、会员制电商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加强网站和平台内容管理和审核,拒绝为传销活动提供广告宣传、信息储存、网络支付等服务业务,积极配合执法机关对传销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以网络货币、消费返利等为名的新型网络传销模式凸显 省市场监管局表示,近年来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背景下,依托APP、网络商城、小程序等网络载体的社交电商平台批量增加,以爱心慈善、网络货币、消费返利、网络游戏、金融互助、境外原始股投资等为名的新型网络传销模式逐步凸显。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对网络传销监测治理工作力度,聚焦社交电商、招商加盟、兼职任务、网络游戏等模式,主动监测监管,深入核查线索,认真开展打击网络传销执法重点行动,及时发现并依法处置涉及网络传销行为。 省市场监管局委托技术机构开发建立直销和传销数字监管监测系统,2020年监测分析涉社交电商平台、化妆品、普通食品、日用品和金融服务等多行业的涉嫌网络传销线索160余条,组织核查涉平台企业154家,全系统立案查处传销案件14宗,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宗,监督整改4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42家。广州、深圳市局分别建立相应系统,加强对本地网络传销线索的监测分析和处置。 形成“监测-预警-核查-处置”全流程机制链条 此外,形成“监测-预警-核查-处置”全流程机制链条,并着力破解固证难题。综合运用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从市场主体准入、产品质量监管、广告宣传行为监管、经营行为监管等各方面,全链条加强对网络经营行为监管,极力挤压网络传销组织的生存空间。 与公安机关在线索通报、案件移交、调查取证、现场查处和案后处置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合作机制,移交并配合公安机关处置了“立熏电子商务”“卡维达”等一批传销犯罪案件。厘清审慎包容与依法处置的边界,一方面坚持对以消费返利为诱导,收取入门费,发展人员形成层级,并实行团队计酬的平台推广模式依法定性为传销行为,同时在计算非法所得时,根据平台经济的特殊性,予以减去相应合理支出等费用,体现包容审慎的原则。通过依法规制平台企业的经营行为,引导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链接:五起网络传销典型案例 一、广州花生日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传销案 经查,当事人从2017年4月开始,与淘宝公司合作,通过获得其平台应用数据接口(即API)以及从“淘宝联盟”采集商品信息至花生日记平台的权限,成为杭州阿里妈妈软件服务有限公司的推广服务商,并赚取商品推广佣金。当事人于2017年7月上线“花生日记”APP平台后,通过设定了平台—运营商—各层级“超级会员”多层级佣金计提制度和缴纳99元会员升级费用的管理架构,要求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购买商品产生的佣金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谋取非法利益。即淘宝公司扣除一定比例费用后,当事人及其各级会员可获得一定比例的推广费用(当事人提取18%、运营商22%、购物会员50%、购物会员上线10%)。2017年7月28日-2018年1月15日期间,当事人共发展超级会员7247人,每人收取升级费用99元。截止至2018年9月25日,当事人发展了31530个运营商,21534555人会员,收取的会员消费佣金扣除合理支出后违法所得合计7542455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机关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7542455元并罚款15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广州亚美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传销案 经查,当事人从2017年1月开始,作为“车智汇OBD服务包”零售业务的全国经销商,负责该产品的零售业务。2017年9月起,当事人采取分销会员“多级分销”的传销模式销售该产品,共设8个代理级别。被发展人员可以在“车智会”公众号商城平台或“车智会”APP商城平台,以1431元认购产品,推荐的会员成为上线,被推荐的会员成为下线,会员之间可依层级获得一定比例的奖励金额,牟取利益。截至2019年10月16日,当事人共发展各级经销商、代理共计122529个。另外,当事人通过设置各类团队奖励,只要下线团队业绩增加,各级上线均可获得相应的级差奖励、平级奖励、晋级奖励等,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机关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0787641.55元并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广州齐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传销案 经查,当事人从2017年7月开始,以经营“美带”品牌系列化妆品为名发展加盟商,发展加盟商的模式是以两个自然人为首,分为两条线发展下线,共发展加盟商三级四层,发展人员157人,每人支付加盟费为18600元,认购产品价格为8600元/套,其中当事人获得的加盟费共计1339000元,违法所得754059.64元。当事人以经营化妆品为名发展加盟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以认购化妆品的方式交纳加盟费,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的行为,构成了《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的传销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机关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754059.64元并罚款6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深圳市对庄科技有限公司传销案 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期间,在对庄翡翠APP平台发布招募推客代理消息,建立高级推客、推客二层代理体系,以订单佣金返利吸引人员支付388元、9.9元成为推客会员,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鼓励推客发展20个以上的下线推客升级为高级推客,形成高级推客-下线推客和专属粉丝-下下线推客和专属粉丝三个层级的上下线关系,以下线的成功订单金额计算订单佣金给付上线、上上线报酬。经计算,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为59992.3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机关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9992.3元并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张某介绍他人参加传销和中山市久昌世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为传销活动提供条件案 经查,当事人中山市久昌世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自2019年5月起,将位于中山市石岐区的一处经营场所租赁给当事人张某,张某在该场所介绍他人加入营销团队,要求参加人员购买某公司产品获得会员资格,并根据某公司要求将发展人员按照普通会员、金卡会员、白金卡会员等顺序组成层级,通过下线的业绩获得对碰奖、领导奖等奖励,牟取非法利益。 当事人张某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执法机关对当事人张某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中山市久昌世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将经营场所租赁作为介绍传销的场所,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机关对当事人中山市久昌世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广州日报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纪实资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典型案例市场监管局广州日报转载 赞 (0) Full 0 生成海报 无限极参与起草的《道地药材标准汇编》出版 上一篇 2021年3月3日 上午12:00 以岭药业向长春高新区捐赠112万防疫物资 下一篇 2021年3月8日 上午12:00 相关推荐 案件纪实 江苏销毁含有毒有害保健食品等假害伪劣食品共35吨 6月24日上午,江苏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会同南京市公安局在南京市江宁区组织开展打击食品犯罪涉案物品销毁活动,集中对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查扣的假酒、走私冻肉、有毒有害保健食品、伪劣调味品等26个品种、共计35吨涉案物品进行了无害化处置。 据了解,本次销毁活动是全省第9次食品安全宣传周“公安主题日”系列活动之一。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负责同志通报了近年来全省公安机… 2019年7月1日 000 案件纪实 苏州高新区公安分局破获特大假冒“爱生活”商标案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重拳出击,按照公安部“净网2020”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成功破获一起涉案价值近1000万的特大假冒注册商标案,维护了绿叶科技集团的合法权益,守护了群众的民生安全。 环境艰险 克服困难一网打尽 2020年5月,绿叶科技集团报警,称有不法分子假冒其注册商标,生产并销售仿冒产品。 高新区警方接到报案后,经初查发现,有电商通过购物… 2020年11月13日 000 案件纪实 河东区市场监管局全程现场监管 切实维护直销市场秩序 直销行业对推动市场繁荣,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2024年8月20日 000 案件纪实 “尚朋高科”多名传销骨干被免予起诉有人非法获利80余万元 2019年12月6日,四平市150名警力在山东警方的全力配合下破获了“尚朋高科”特大网络传销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14人,查扣冻结涉案资金500余万元。截止案发,该传销组织银行流水高达上亿元,发展会员82万余人,受害者遍布全国各地。 鹰鉴2月1日获悉,该起特大网络传销案有了最新进展。1月21日,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李某某等多名骨干人员不予起诉。 … 2021年2月2日 000 案件纪实 2020年公安机关立案侦办非法集资犯罪案件6800余起 为配合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2020年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坚决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全年共立案侦办非法集资犯罪案件6800余起,涉案金额1100余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约1.6万名,从境外10余个国家和地区缉捕外逃犯罪嫌疑人80余名。 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充分履行打击犯罪主责主业,强化案件侦办、聚力破案… 2021年1月7日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