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长春市市监局)对宽城区海澜阁养生馆组织策划传销一案作出行政处罚。海澜阁养生馆为了增加销量,制定相应销售制度,开展传销活动,被罚没102万余元。
2020年5月8日,长春市市监局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宽城区海澜阁养生馆涉嫌存在传销行为。经执法人员初步核查,发现宽城区海澜阁养生馆制定涉嫌传销行为的经营模式销售产品。为进一步查明案情,5月22日,长春市市监局对宽城区海澜阁养生馆涉嫌存在的传销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查明:2019年5月,宽城区海澜阁养生馆与天津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签订经销商合同,由宽城区海澜阁养生馆经销某公司的化妆品、健康仪器、固体饮料、保健食品、保健服饰等产品。
2019年6月,宽城区海澜阁养生馆为了增加销量,制定相应销售制度,开始在长春市经营上述产品,该销售制度具体为:消费者通过先加入会员的推荐,一次性或者累积花费一定金额购买产品,即可成为相应级别的会员,并具备了继续发展其他人员加入成为会员的资格,进而获得相应奖励。会员分为三种:银卡会员、金卡会员、白金卡会员。
成为会员后,可以获得四种奖励:一是推荐奖,银卡会员可以获得直接推荐的第一代会员消费金额8%的奖励,金卡会员获得12%,白金卡会员获得18%。从会员推荐的第二代会员开始计算,会员获得推荐奖的比例为4%,第三代2%,第四代1%,以此递减,一直拿到1元奖励为止。
二是量碰奖,按照直接推荐的会员所产生的业绩进行碰对获得奖励,银卡会员获得碰对业绩的10%奖励,金卡会员11%,白金卡会员12%。
三是复消奖,下级会员重复购买产品后,消费金额全额计算业绩,上级会员按照下级会员重复消费所产生的业绩获得的推荐奖和量碰奖,即为复消奖。
四是福利奖,会员销售业绩突出,按照累计获得的收入达到的相应阶段,获得相应奖励。累计收入20万元奖励10万元,再次累计收入30万元再奖励15万元,再次累计收入50万元再奖励20万元。
从2019年6月开始,宽城区海澜阁养生馆通过上述销售制度经销某公司的产品,并对潜在成为会员的消费者以及新加入会员进行上述销售制度的讲解,引诱消费者成为会员,进而继续推广,不断增加会员数量,扩大产品销售。
消费者经先期会员的推荐,将会员费用以现金的方式交给当事人,成为相应级别的会员。会员按照上述销售制度进行推广,获得相应奖励,奖励由宽城区海澜阁养生馆通过现金或者微信转账的方式发放到会员手中。
自2019年6月至今,宽城区海澜阁养生馆通过上述销售制度在长春市发展会员27名,销售产品共计470080元,按照上述销售制度给会员返利79266元,从某公司购进产品金额164528元,因宽城区海澜阁养生馆未缴纳税金,故获利226286.00元。
长春市市监局认为,宽城区海澜阁养生馆构成的传销行为理应受到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226286元;罚款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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