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朝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支队通过《朝阳日报》发布公告,该公告显示,“车智汇”已被立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侦查,为查明案情,保障广大受害群众的合法权益,请此案参与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该侦查支队制作询问笔录。以下是公告全文:
关于“车智汇”的运营模式属于传销活动早已被相关执法部门定性。
2020年6月6日,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发布了《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信息》,“车智汇”产品服务包全国独家代理公司因为组织策划传销被处罚。
反传防骗卫士还以《“车智汇”传销案再添实锤,亚美公司再被罚没700余万》为题揭露过。
该公示信息显示,2017年9月15日,广州某公司为了发展社会人员通过互联网推广销售该产品服务包,设立“车智会”公众号商场平台及“车智会”APP商场平台,并制定了营销方案和奖金制度。
为了扩大销售,该公司通过“车智会”公众号商场平台及“车智会”APP商场平台,利用营销方案和奖励制度发展会员,要求新注册的会员以认购“车智汇”产品服务包的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2020年1月16日,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03.6万元,并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9年12月12日,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法院也对外公布了一起涉及“车智汇”的传销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因从事传销活动,被没收违法所得839.4万元,并罚款50万元。
荆州市市监局认为,该公司在推销服务包的过程中,通过推广关注公众号,以公众号商城、APP商城作为平台,要求被发展会员购买一台价格1431元的服务包成为会员,同时取得发展其他人员的资格,再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直接或间接下线的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其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之后,该公司只缴纳了461.6万元,剩余427.8万元罚没款在规定期限内未主动履行。最终,被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制执行。
2020年4月份的时候反传防骗卫士发过《“车智汇”涉嫌传销,就这么怕人知道吗?》里面提及了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破获一起“车智汇”网络传销案。涉案人杨某某因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涉嫌传销,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罚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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