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呼“流量变现、全民持股、共生共享”,名为“打造7亿中产阶级”,实为非法传销,以高收益为诱饵,通过网络虚假宣传,采取“拉人头”的方式大肆发展会员收取“入会费”,短短几个月的时间,裹挟受害者近百万人……近日,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破获了一起涉案人员80余万名、涉案资金8000多万元的“七亿入口”平台特大传销案件。
“中产阶级国家项目”的背后是家皮包公司
“网络传销”利用网络作为传销平台,比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这些传销网站多打着“互联网 ”投资理财、共享经济、慈善互助、消费返利的“高大上”旗号,企图掩盖其发展会员(下线)牟利的本质。
据悉,“七亿入口”平台由一家注册在宁波市江北区,名为“浙江七亿入口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设立运营。该平台宣称,只要缴纳一笔“入会费”,即可成为平台会员,并享受诸多“超级权益”,比如,平台线上商城购物返利、“流量”变现、利润分红,甚至在未来运营公司上市后获得股权。
在江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搜集的“七亿入口”平台发布信息上,可以看到“七亿入口无限流量新业态社交全民电商平台”“全民持股,中产进发”“百分七十股权全民分配,百分三十股权三支基金”“一个月后将见到效益”等具有极强煽动性的词句。
执法人员表示,“七亿入口”平台顶着“打造7亿中产阶级全民平台国家项目”的“闪亮”头衔,在传播过程中卖弄一系列玄而又玄的概念,令不少市民上当受骗。有举报人向执法人员透露,平台曾发布消息称,会员在3月31日前拉10人注册账号,就能拿到60万元。“‘拉人头’和‘高分红’,这是非常典型的传销套路。”执法人员判断。
在对平台运营方浙江七亿入口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调查后,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27日,成立时长不到半年,公司认缴出资额1400万元,但至今仍没有实缴金额,连注册时填写的经营地址也是挂靠的虚拟地址。执法人员说:“多方查证后,我们找到了该公司的临时办公室,刚租不久,还在装修当中,可以说,这是一家十足的皮包公司。”
骗取“入会费”总额高达8000多万元
“网络传销”依托于参加者的侥幸和暴富心理而存在。组织方编造出“团体计酬”、累加回报的假象,试图让参加者相信,只要成功发展出一批“下线”,不用多久就可坐享其成、“躺着赚钱”,从而诱导参加者购买商品或缴纳费用,并要求其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浙江七亿入口科技有限公司的操作也是如此。据该公司实际控制人靖某某交代,平台上所谓的“商业模式”均由他和他的侄子一手策划,主要有三种:一是“拉人头”得“帮扶金”,会员直推人数和团队总人数达到某一数值,可获得1至3万不等的“帮扶金”;二是商品“流量”团队计酬,会员可从其下线人员在平台商城购物价款中获得10%的现金收益,和可变现的“流量”收益;三是逐步提高入会费用,从第一批免费、第二批30元,到第三批100元,并宣称第四批入会费用将升至600元。
以分红、股权等为诱饵,该公司通过微信等渠道大肆发展会员。从公司成立至今,“七亿入口”平台会员从最初的150人呈几何式疯涨至80多万人,会费缴纳总额高达8000多万元。“该公司在其微信平台上建立的网上商城,直到案发时仍未有真实商品上线销售。”执法人员说。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价监竞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司行为符合《禁止传销条例》对传销行为的认定,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
据悉,由于该案构成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现已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遇到非法传销苗头要懂得分辨、及时举报
近年来,宁波不断加大对非法传销,特别是网络传销的打击力度,2019年共查处传销案件16件,涉案金额总计1141万元,罚没款金额223万元,捣毁传销窝点7个,遣送涉传人员1200余人次,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7件,逮捕15人,刑拘7人,取保候审30人。
据悉,为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声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自今年3月起,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以打击整治网络传销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8个月的专项行动。经过一个多月的摸底排查,价监竞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七亿入口’网络传销案件是目前发现的线索中,涉案金额最大、情节最严重的。”
该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保持对网络传销违法行动“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清理整顿一批网络传销违法活动苗头隐患,重拳打击各类网络传销违法案件,全力服务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应理性选择合法投资渠道,慎重寻找投资对象,不要被所谓的“快速致富”诱惑。在选择项目前,要仔细查询项目所属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资质等基本信息,认真分析判断所谓高额回报是否符合正常经济规律。对项目宣传的基金、股权等,应通过证监、银监等部门核实,了解国家对其是否设定准入门槛、有无限制性规定等。同时,对发现和掌握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可积极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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