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8年全省市场监管典型案例。
邯郸王某无证无照销售保健食品案。邯郸市丛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丛台区公安分局食药大队联合对辖区写字楼进行排查时,发现王某在未取得营业执照情况下,雇用多名员工假冒“中国中老年保健协会”“健康新天地”“家庭健康”“健之路”“北大秋子”等名称,利用网络电话,向中老年人推销伪劣保健品植物胰岛素、辅酶Q10等130个品种,涉及全国30个省市,已购买此类产品的中老年人达5000余人次,销售金额达144万余元。
河北松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传销和夸大产品功效虚假宣传案。河北松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河北、山东、天津等5省市通过拉人头从事传销活动。当事人组织策划传销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本案参与人员多,涉及5省市,层级超过三级,具有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公司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合计3765万余元,涉嫌刑事犯罪部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石家庄裕华区某食品店虚假宣传案。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在其店二楼会议室以组织会议形式,向消费者宣传其经营的“康怡道牌破壁灵芝孢子粉胶囊”等保健食品具有提高人体免疫力和防治疾病功效,并采用赠送有机大米等礼品、组织免费短途旅游等方式,以达到销售产品的目的。该单位组织消费者参加宣传讲座会议,虚假夸大宣传其经营的保健食品功效。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2万的行政处罚。
其他典型案例还包括,承德市某美容店预付款消费侵权案、天津某科技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审查许可证案、三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审查许可证案、某媒体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案、某房地产公司违反有奖销售规定案、宁晋县某医院收受商业贿赂案。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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