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发布全省市场监管典型案件通报(2019年1号)。通报公布了涉及虚假广告、假冒保健食品、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的10个案例,具有显著的代表性。10大典型案件的发布,旨在震慑企业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引导社会积极参与,共同营造更加公平、安全的市场环境。
一、平顶山市查处温州聚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温州聚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平顶山市康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平顶山隆泰仁众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矿工路二店销售的“美姿宝绒毛按摩床垫MZB-261”、“颐顺肩颈热炙按摩器YS-M02”外包装盒上印有“治疗精神衰弱、解除精神紧张;活化细胞,补充能量,延缓衰老”等文字,产品宣传使用了涉及疾病治疗功能、易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词语。 处罚依据及措施:当事人在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产品宣传中使用了涉及疾病治疗功能、易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词语,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9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案件已经进入告知程序。
二、安阳市殷都区查处李晓丹等会销劣质饮水器、豆浆机案
基本案情:安阳市殷都区水冶镇李晓丹等人宣称“九阳”牌豆浆机、“天渌泉”牌净水机等电器,有神奇功效和养生保健作用。以免费发放小礼品、赠送礼品卡赠品为手段,通过会销形式逐步诱骗群众以400元至2600元不等的高价位购买。承诺免费上门安装、终身保修。一些老人购买后发现不能正常使用,与销售方、售后服务联系退货或者维修服务时,当事人电话无法接通,人不知去向。经查,当事人在水冶镇12个行政村销售“天渌泉”牌净水机32台、“九阳”牌豆浆机44台,价值13万余元。 案件办理情况:当事人夸大宣传净水机、豆浆机功效,以免费发放小礼品、赠送礼品卡、赠品等常见会销手段,逐步诱骗群众高价位购买劣质净水机和豆浆机,属于典型的“保健品会销案件”。目前,货款已全部追回,退还受骗群众,案件正在办理中,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消费者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赠送2面锦旗表示感谢。
三、开封市查处广州华韬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传销案
基本案情:广州华韬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租用服务器搭建会员信息管理系统(网址:www.hth2015.com)。以推销山东复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食品、消毒用品、化妆品(青春解码粉、亿清源、谷金康,亿智源,修护宝、平衡活力、健力和谐、黄金搭档、钻石精品套、青春多肽液等)为名,要求加入者缴纳认购费用以购买相关商品,并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以获得会员资格,同时获得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通过既定的多种奖酬制度,引诱鼓助加入者发展团队,并以下线团队人员的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以此谋取非法利益。当事人通过设计计酬模式,收取入门费用,搭建会员服务平台、组织会员培训、支付会员返利、开具会员收据、组织产品发放、掌控资金流向等方式进行销售运营,其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均在此过程中承担重要作用并因此获利。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当事人在河南区域发展各级注册会员3760人,违法所得1301.62万元。 处罚依据及措施:当事人的行为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构成组织领导传销行为。根据原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八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以及《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1301.62万元,并处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汝南县查处邱中原销售假冒保健食品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邱中原明知购进食品应索取供货方的资质、票据和同批次检验报告书,在未索取任何资质和检验报告书的情况下购进假冒保健食品“参草平糖胶囊”、“固元化糖”,并在当事人的网店(淘宝账号eyond2010898)进行销售,案值51859.81元。 处罚依据及措施: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按照《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权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已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焦作市查处高新热力公司使用未经检验蒸汽锅炉案
基本案情:2018年3月14日,根据群众举报,原焦作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对焦作市高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未经检验蒸汽锅炉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该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26日使用的2#蒸汽锅炉未经检验,也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2018年3月14日该局执法人员对2#蒸汽锅炉进行了查封、并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锅炉,而该公司没有及时按要求停止违法行为,继续擅自使用被查封的锅炉。 处罚依据及措施: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九十五条,决定给予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使用2#锅炉;2、罚款拾柒万元整。
六、濮阳市查处神农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昆吾路店价格欺诈案
基本案情:濮阳市市场监管局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巡查中发现,当事人濮阳市神农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昆吾路店开展促销活动,在其活动现场“降压三宝”、“降糖三宝”、“睡眠三宝”等14种保健品以较高的价格标示了原价,以较低的价格标示了活动价。经查,其活动开始于2018年12月,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其在促销活动前以标示的原价销售过上述14种保健品,当事人也不能提供活动前本店以原价销售的记录。
处罚依据及措施: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属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的“虚构原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已对当事人立案查处。
七、舞阳市诚信工程质量检测公司伪造检验结果案
基本案情:2018年5月14日,根据群众举报,原省质监局稽查总队执法人员依法对舞阳诚信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和与其有委托检测关系的有关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调查。 经调查,舞阳诚信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未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自2017年8月至2018年4月,在未检验情况下,出具加盖私刻“开封佳信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测试报告专用章”的检测报告324份,共收取检验费用11700元,违法所得为11621.07元。且该公司不积极配合执法检查,存在推诿拖延时间、擅自销毁资料等情节。 处罚依据及措施: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省稽查总队将舞阳诚信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伪造公司印章、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并将该公司的情况向住建部门提出了执法建议。
八、邓州市查处河南奇春公司都司加油站油量误差超标案
基本案情:2018年8月9日,原邓州市质监局对河南奇春石油经销集团有限公司都司加油站进行监督检查。经查,该加油站在用的2台加油机均无有效期内计量检定合格证书,经检测其油量误差均超出国家范围标准,且拒不提供成品油零售帐目。
处罚依据及措施:该加油站上述行为违反了《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八项的规定,依据《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六项和第十条,决定给予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使用未申请检定的加油机;2、处以罚款1万元。
九、永城市查处肖靖中医调理服务部火疗服务虚假广告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永城市西城区肖靖中医调理服务部在服务部内悬挂广告牌1块(规格:1M×2M),广告牌内容为“健康无价你健康 我快乐”、“通络通气、驱寒祛湿、宫寒乳腺、前列腺炎”及宣传火疗身体不同部位调解何种疾病的字样,并发放《权健火疗》经典版宣传册,宣传火疗可以治病等内容,夸大、虚假宣传。 处罚依据及措施: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立即停止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火疗服务广告、在永城市范围内消除其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火疗服务广告的影响、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十、滑县查处胜利钢材经销处销售假冒带肋钢筋案
基本案情:2018年3月22日,依据线索原滑县质监局对辖区内宏达.梦想城建筑工地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其工地存放的26捆热轧带肋钢筋,标牌上标注的生产企业为: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但重量和生产日期等技术参数均为空白。经鉴定,该批钢筋不是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而是假冒其厂名、厂址产品。经调查,该批热轧带肋钢筋是滑县城关胜利钢材经销处销售给宏达梦想城工地的,该批钢筋是山西某钢铁有限公司生产的,滑县城关胜利钢材经销处私自更换了产品标牌,假冒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品对外销售。该批产品总重量为48760公斤,货值共计:165784元。
处罚依据及措施:滑县城关胜利钢材经销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和《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二章第一节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决定给予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2、没收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48760公斤;3、处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共计16578元。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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