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集品”网络传销团伙被深圳警方成功摧毁,打着以共享经济、新销售为幌子

据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官方微博消息,2019年3月18日,深圳警方对“云集品”特大网络传销犯罪团伙开展收网行动,抓获潘某等多名主要嫌疑人。

警情通报全文如下:

【传销大案】“云集品”网络传销团伙被深圳警方成功摧毁,打着以共享经济、新销售为幌子

图片来源: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官方微博

案件回顾云集品涉嫌传销,公安金融办等进行调查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福田市场监管局协助调查函:你向我局举报的位于……的深圳前海云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传销一事,我局正在调查,请你携带身份证……”12月1日,陈燕(化名)收到了一条短信,几乎在同一时间她拨打了短信中的联系电话,对方证实为福田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并确认了短信内容的真实性。

【传销大案】“云集品”网络传销团伙被深圳警方成功摧毁,打着以共享经济、新销售为幌子

有希望了!陈燕心头一阵激动。

去年陈燕的父亲加入云集品后开始疯狂拉人铺店,她研究后认为云集品有传销的痕迹,于是过去一年她不断向工商、公安等部门举报云集品涉嫌传销一事,如今事情终于有了新的进展。

“目前我们正在深入调查这家公司,包括公安、金融办等部门都在对其进行调查。”12月11日,当法治周末记者询问云集品进展情况时,福田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如是回复。

“目前我们已经取得了这家公司的相关数据,之所以通知举报人来协助调查,是想掌握一些平台用户的资料,用这些用户资料跟我们掌握的数据做印证。等调查结果全部出来,才会对其定性。”该工作人员表示,已经有用户赶去提交材料,协助调查。

而对于云集品被调查一事,法治周末记者多次拨打云集品官网上的联系电话,希望和对方取得联系,但在12月8日、12月11日两个工作日内,该电话均处于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的状态。

【传销大案】“云集品”网络传销团伙被深圳警方成功摧毁,打着以共享经济、新销售为幌子

疯狂:七十多岁老人为拉人开店偷家人身份证

公开资料显示,云集品公司全称为深圳前海云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注册成立,目前运营有云集品TPS商城。在对外的宣传资料中,云集品自称是一家定位全球的多语种进出口双向大型综合性的跨境电商平台,打造的是“消费者 综合型电商平台 供货商”的C2B2B全新商业模型,旨在实现互联网 跨境电商 分享经济三位一体的全球新零售。云集品官网显示,消费者购买一定数额的商品后,就能在平台上拥有一间自己的虚拟店铺。其中消费额度分为250美元、500美元、1000美元、1500美元四个档位,对应的店铺级别分别为铜店、银店、白金店、钻石店。若消费者只注册不消费,则只能拥有一间普通店铺,无任何级别。(注:平台上用户升级、账户内奖励发放等均显示美元,但用户在支付或提现时均使用人民币,系统可自动根据一定的比例换算成人民币)

根据云集品的公开资料,店主有四个身份,分别是“消费商”“分享者”“供应商”“推荐商”。其中“消费商”指自己在平台消费,同时通过自己的虚拟店铺卖东西;“分享者”即推荐别人加入,发展自己的团队;“供应商”和“推荐商”即指自己的企业成为供应商或推荐别的企业成为供应商。

“做消费商只有购物返利和销售返利两项,而分享者却有十多项的奖励,巨大的利益诱惑下,大家其实都在做分享者。”陈燕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自己的父亲已经七十多岁了,从来没有网购过,“他加入云集品难道是突然开窍了,突然想在云集品上开店赚钱?肯定不可能啊!”

“我爸自从去年加入云集品,整天琢磨着拉人。所有的亲戚朋友都跑遍了,一到别人家就软磨硬泡甚至威逼利诱呆上几个小时,被别人轰出来后还不罢休,回家在网上发各种宣传信息。除了亲朋好友,父亲甚至连不熟悉的人也开始联系,劝别人加入。”陈燕提起家人的情况,叹了口气。

她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自己的亲戚中有十多人加入了云集品,这十多位亲戚虽然名义上都是云集品的店主,却并不真正卖东西,而是整日向亲朋好友宣传云集品,号召大家加入平台开店。

“周围能被他们拉进去的人都加入了,无人可拉时怎么办?那就偷家人的身份证,自掏腰包‘买店’。”陈燕称,母亲的身份证就被父亲悄悄拿去注册买店了,“表哥也偷了老婆、儿子的身份证,我侄子也偷了他老婆的身份证,还有一个亲戚用了父母的身份证,真的太疯狂了。”

多位云集品店主反映,早期在云集品上开店,需要提供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和手机号,因此只要云集品的用户有不同的身份证,就能以不同人的名义开店,并将其挂在自己的店下,达到铺店的目的。

到今年5月,多位店主表示,开店不再需要身份证,只需要提供电子邮箱即可以其他人的名义铺店,一时间店主之间掀起了更大的“买店”狂潮。

【传销大案】“云集品”网络传销团伙被深圳警方成功摧毁,打着以共享经济、新销售为幌子

云集品11月27日之前的晋升体系,后来改为积分制。

困惑:职称、奖励体系复杂多变

尽管参与的店主都在尽其所能地拉人、铺店,但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却没有店主能将平台的奖励制度说清楚。而云集品官网显示,店主能获得的奖励有个人店铺销售提成奖、分享销售提成奖、新用户产品销售专项奖等12项奖励。这些奖励的计算方法复杂多变,并且多处模糊。

云集品官网奖励制度显示,在这12项奖励中,普通店主可以参与的只有两项奖励,其余的奖励全都针对铜级以上的店主。不仅如此,还有几项奖励只有职称在LV4以上的钻石店主才能领取。

据多位店主反映,云集品平台上主要有两个体系,一个是店主体系,另一个就是职称晋升体系,后者也被店主称为“升官体系”,当店主达到一定条件时,可以“升官”。而店主级别越高,“官衔”越高,能够领取的奖励就越多。

根据平台对职称晋升体系的介绍,平台共设置了LV1—LV6六级职称,级别越高,对应的积分要求越高,若要“升官”,除了要通过消费积分外,还要保证至少两名直推店主同时“升官”。

云集品官网显示,现行的职称积分制是从今年11月27日才开始正式实行,并且截至发稿时,已经经过了多次修改和变动。

多位店主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在11月27日之前,平台的“升官体系”一直都是资深店主、市场主管、高级市场主管、市场总监、副总裁等设置。

这些店主向记者提供了多份以前的职称晋升体系资料,资料显示,店主要想晋升,就要发展新店。

例如店主要想成为资深店主,需要推荐3个人加入平台成为铜级店主;资深店主若想“升官”当上市场主管,则需要在自己的店铺下发展出3个资深店;同理,市场主管要想升为高级市场主管,则要发展出3个市场主管。

职称积分制的实施,让很多店主感觉有些诧异,但很快就有店主意识到,新“升官体系”下,要想“升官”,除了要多消费外,仍跟直推店主紧紧捆绑。

“平台突然改变职称晋升体系,我们猜,可能是因为今年以来越来越多媒体报道其涉嫌传销,并且多地公安曾在微博上发出警示有关。平台之前的职称晋升体系明显有传销的特征,就是让你拉人开店。”王越(化名)因爱人加入云集品而对其进行了跟踪研究,对于平台新执行的积分制,他如此分析。

王越猜测,也有可能是目前平台的新注册用户大幅减少,导致新进入的资金少,“平台只能修改晋升体系,鼓励老用户加大消费,否则前期用户的奖励、分红不到位,就有可能出现危机。”王越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从今年10月开始,百度贴吧、QQ群上就有多位云集品用户反映分红从几百元下降至几分钱,甚至有会员称自己的分红迟迟不到账;不仅如此,还陆续有用户表示平台有无法提现或提现不到账的情况。

质疑:店主获多级推荐奖励

虽然疯狂拉人、自费铺店在店主间很常见,但仍有部分店主看出了其中的不正常。

吴非(化名)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去年11月,她在朋友的劝说下加入了云集品,由于不好意思拉其他人加入,她就自掏腰包,花了3.2万元人民币以其他人的名义开店。

当店主推荐其他人成为铜级以上的店主后,后者的店就会挂在自己的店下。拉的人越多,自己的店下挂的店就越多,这种情况被称为“铺店”。

“先以我的名义开了钻石店(挂在朋友名下),接着在这个钻石店下开了3个铜店,之后把其中一个铜店升级为钻石店,在这个钻石店下,又开了3个铜店,我一个人铺了7个店。”吴非说。

吴非一直也不清楚具体的奖励有哪些,但在铺店时吴非突然发现,拉人是有多级奖励的,而这一点,无论是在云集品的官网上、还是对外宣传中,甚至是会员分享的资料中,都没有提及。

吴非向记者提供了自己的账户截图,她表示开通第一个钻石店的瞬间,朋友账户就收到了一笔推荐奖励——200美元,随后她在该钻石店下开通3个铜店时,自己的钻石店账户瞬间收到了3笔40美元的奖励,朋友收到了60美元奖励。

之后,当吴非将3个铜店之一升级为钻石店时,她的第一个钻石店账户中秒到账200美元;而其在第二个钻石店下开通3个铜店后,其第二个钻石账户中秒到账3笔40美元的奖励,第一个钻石账户中则立马收到3笔20美元的奖励。

“只从我获得的推荐奖励来看,就能证明平台对拉人的奖励至少有三级。”吴非表示,她意识到平台可能涉嫌传销,于是就停止了铺店,其账户内再也没有出现过大额的奖励,最多只有几美元,后期几乎没有,“就当花钱买了教训。”

但记者在一份云集品用户分享的宣传资料中看到,云集品公开表示平台只对直接推荐人有奖励,“绝不会出现二代和三代也能拿到奖金的”“坚决不打擦边球”,这跟吴非的情况完全不符。

今年3月加入云集品的徐梅(化名)花了10多万元人民币买店铺店,自己成为了高级市场主管,她下面的3个市场主管账号实际上全为她一人控制。“平台每月15号发的奖励是大头,第一个月高管账户发了1000多美元,每个主管账户发了200多美元,第二个月差不多,但是之后越来越少。”徐梅称,自己铺完店并没有经营店铺,销售产品,“不知道这些奖励哪里来的。”

吊诡:58元葡萄酒卖500元

在采访中,多位云集品用户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为了铺店,需要在平台上购买一定金额的商品,而这些商品存在价格虚高、过保质期等问题。

徐梅“买店”花费了她10万多元人民币,这就意味着她在平台上买了10万多元人民币的商品。

“当时是要在指定的套餐区内买,比如买钻级店,就要在钻级对应的套餐区内购买1500美元的商品。”徐梅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套餐区内的商品价格非常高,并且绝大多数商品在其他电商平台上根本找不到,查询品牌也没有相关信息;有极少数商品在其他平台也有售卖,但售价极高。

徐梅回忆,她自己曾在云集品上花500元人民币买了一瓶红酒,到家用微信扫瓶身的条形码才发现,一模一样的商品在1号店售价只有58元人民币。徐梅震惊之余,怕自己弄错,于是又对照着云集品官网上的该红酒套装(两瓶),结果在淘宝上找到了同样的商品,“云集品上卖1000多元,淘宝卖100多元,其他电商平台也都是100多元,算下来每瓶也就五六十元。”徐梅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吴非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自己在平台上购买的商品几乎全都扔了。“当时买的有250美元的皮带,500美元的珍珠项链……还有护膝什么的,全都是几百美元。”吴非很怀疑这些东西的质量和价格,但她却无法证明什么,“没牌子,上网查都查不出来。”

直到今年7月,吴非从平台上买了一包牛肉干,外包装上生产日期是2017年5月,但手机扫码的结果却显示生产日期是2014年1月18日。“平台卖这样的商品,谁还敢用?”最终平台给吴非退了款,而吴非再也没用过平台上买来的商品。

吴非和徐梅等人均表示,用户在平台购买商品花的钱更像是给平台的入门费,“买商品只不过是一个幌子罢了”。

打开云集品官方网站,法治周末记者发现,除了普通的商品销售版块外,能突出其跨境电商平台元素的只有“全球购”版块,在该版块下,有韩国馆、港澳台馆、加拿大馆、欧洲馆、澳洲馆、东南亚馆六大类。

记者随手搜索了近十样商品,发现有一些在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搜索不到,如舒履缘皮鞋、博朗德毛巾等,也有商品能在电商平台或网络中搜索到,不过其售价有的跟其他平台持平,如南极人保暖内衣等,但也有部分产品较其他平台会贵出一倍左右,如安徽迎驾贡酒等。

但记者并未找到和吴非、徐梅所说的价格高得离谱的商品。对此,吴非、徐梅、孙云都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云集品是最近才变化的,不仅有价格较正常的商品,还有一些品牌家电等,这种情况之前是不存在的。

但吊诡的是,当记者注册成普通店主登录后,若要升级店铺,只能在系统展示的商品页面进行消费,而在这些页面,所有的商品标价都是美元。如一个黑枸杞的套装标价100美元,500g的茉莉花茶标价70美元;不仅如此,其中超九成商品的标价都是50美元的整数倍,如100美元、150美元、500美元等,而成为店主需要消费的数额也是250美元、500美元、1000美元、1500美元。

专家:哪种情形涉嫌传销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表示,依照2005年起施行的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传销一般为三层或三层以上结构,以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起来的人员数量作为获取报酬的依据,所获报酬来源于被发展人员缴纳的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缴纳的“入会费”。

“传销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个是拉人头,通俗地说就是买卖人头,如拉人入会,拉人买商品等,但商品实际上是一种工具,没有实际意义,它们的售价往往高于实际价值;另一个就是采用层级计酬的方式,就是说上线向下线收费,还向下线的下线收费。”阮齐林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但对于云集品的模式,阮齐林表示,由于平台定位是电商,并且存在商品交易,以往的商品价格无法查询,仅仅根据目前平台上的商品价格而言,并不能直接认定其只是工具或幌子;再加上其奖励方式非常复杂,甚至部分奖励方式还非常隐蔽,如果只是一两个店主收到了多级奖励,也不能直接认定它整体上采用层级计酬的方式。

“仅仅从少数人的经历,不能直接认定其涉嫌传销,但如果平台上大部分店主都是同样的情况,证明平台上的商品曾普遍价格虚高,并且平台对所有店主实行多级奖励,那就说明其涉嫌传销。”阮齐林表示。

2016年3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新型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其中明确指出,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三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一是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二是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三是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武长海则认为,根据云集品店主和家人提供的情况来看,可以认定云集品涉嫌传销。

“虽然说是分享经济,店主可以通过开店销售商品赚钱,但实质上店主都在通过铺店,也就是发展下线来获取利益,已经形成了层级结构。即使改成目前的积分制,也还是层级结构。不仅如此,店主在平台上购买的商品价格比正常价格高,商品更像是一个工具,他们只是通过购买商品来铺店。它符合传销的特征。”武长海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目前很多互联网传销平台的模式都非常隐蔽,从表面上看并不符合传销的特征,“所以我认为,还可以看平台是不是通过正常的商品销售来运转,即商品价格是否正常、人们购买商品的动机等,如果都不正常,那就有很大的传销嫌疑。”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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